凤山县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位于云贵高原南麓,=是个内陆县份。该县辖10乡1镇,96个行政村,2个街道社区。到2003年底,总人口18.97万人,行政区域面积1738平方公里。该县地处云贵高原南部边缘地带,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山多地少,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地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温和湿润,年平均气温20.1℃,全年降雨量1564.0毫米,无霜期362天。境内林产品资源丰富,主要有杉木、油桐、油茶、八角和板栗等,是广西主要的八角产区和林业生产基地县之一。矿产资源有金矿、黄铁矿、硫磺矿、硫铁矿、褐铁矿、铜矿、锑矿等和丰富的大理石。全县水资源丰富,有水库三座,盘阳河和拉英河从境内流出。凤山县境内具有规模宏大,品位高、种类齐全的旅游资源。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占全县总面积的41%,县内西北、东南部峰丛林立,千姿百态,构成了奇妙、独特的喀斯特景观,凤山民族发展历史悠久,各民族创造了灿烂的历史文化,为后人留下了一笔极宝贵的旅游财富,凤山文物古迹繁多,石刻、古井、古墓、古战场,构成了丰富多彩的乡土文化。
凤山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